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2-21 浏览次数:4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遴选学术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型人员攻读本院博士研究生,于2018年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生招生制度,学制3年。现将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凡申请本学院各专业博士生的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报名时考生选择所报考的相应二级学科,并选择具体导师。

2.报名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符合《复旦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ao.fudan.edu.cn/)的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 英语四级成绩良好(不低于500分),或六级通过。毕业于小语种专业的申请人要求英语四级通过。

② 硕士阶段成绩优良;4分制平均绩点不低于3.0,5分制平均绩点不低于4.0。

③ 学院按学校的定向生比例招收定向考生,仅限于教学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或教师序列人员报考。

④ 学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资格考生申请博士生。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向本学院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

①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从大学起,不得间断);

② 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③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④ 两篇代表性学术论文(不限是否发表);

⑤ 一份5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⑥ 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重要获奖证书和相关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⑦ 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⑧定向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4.材料提交方式

凡报考本学院各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将材料邮寄至:

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钟老师(邮编:200433)。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可不予受理;

②上述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根据情况,本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其在本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④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后一周内递交材料;如以邮寄形式递交,以1月7日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⑤请用EMS及其他快递方式寄送,禁用邮政包裹形式,使用邮政包裹发生材料延误或无法收取,责任自负。快递上请注明“申请-考核”。

(二)初审

学院按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分组,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由该学科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的初审小组完成,每位教师独立匿名评分,考生所得分数按平均法进行计算。

根据初审成绩得分高低,按照学院招生计划的2倍确定参加终审考核的候选人名单。学院以电话和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参加终审考核,时间一般在3月上旬或中旬。

(三)考核与录取

考核分两天和两个环节进行。第一天上午进行专业和外语能力笔试。笔试时间共为3小时,按相近二级学科分组组织命题。

在第二天的专业复试环节,学院将分别组织各二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组5名以上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复试,以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语考核为主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生在复试前抽签确定复试小组和复试顺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各专家将按照申请人复试情况独立匿名评分。

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中国学”项目博士生招生参照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办法,招生名额单列,单独设组开展材料初审和复试,考生须参加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组织的专业和外语笔试。

本学院根据笔试成绩和复试平均成绩进行加权【笔试成绩40%+复试平均成绩60%】后得出考生的最终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学院按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联系方式  

咨询网址:

咨询电话:021-65642323

联系人: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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