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2015上海市高校公共关系学专业专项奖学金”评定与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28 浏览次数:0

为培养中国公共关系事业发展的优秀后备人才,鼓励海内外优秀学生报考本市高校公共关系学专业,激励本市公共关系学专业学生勤奋学习公共关系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公共关系实践和学科竞赛活动,上海市公共关系协会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有关奖学金设立与实施的文件精神,会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研究决定,共同发起设立“上海市高校公共关系专业专项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研工组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评定规则,以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的宗旨。

一、评审对象

本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复旦大学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公共行政系2015-2016学年正常学制内大陆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1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申报本奖学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具有一定的学习、创新、动手、运用知识和表达的综合能力素质;

5、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7、积极参与公关实践和政府、协会等组织的相关活动,并有突出表现,受到嘉奖表彰或取得优异成绩。

8、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较高学术研究成果或国内外专业期刊发表论文。

三、评审材料

1、附件申报表(电子版),请注意按要求命名;

2、3000字个人陈述(电子版+纸质版);

3、成绩单、历年获奖证书、参与社会实践、公关活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电子版材料发至:baolinda@fudan.edu.cn

纸质版材料请装信封送至文科楼604。

评审材料中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学生在校期间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现,特别是在参与公关社会实践和政府、协会、学校、社会组织的相关活动中综合能力和创新方面的表现。如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生资格。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四、评审时间

复旦大学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研工组即日启动评审工作,材料提交截止到4月4日17:00,暂定4月8日前后完成初审,并择优进行面试,详情请等候通知

 

本办法即日起公示五日,如有异议,请于3月30日8:00前以邮件形式进行反馈。联系人:包琳达   65642325  baolinda@fudan.edu.cn

 

复旦大学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研究生工作组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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