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中文官方网站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次数:11

为做好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工作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复旦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最新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工作机制

1.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的德智体美劳发展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为做好本次推荐工作,学院成立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审定学院各项加分政策。成员如下:分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及3位系主任。纪检委员负责全程监督。

3.推免生工作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生工作涉及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具体要求参见《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4.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除专项类别计划等有特别规定者外,均享有依据国家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5.推免生推荐遴选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

凡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

1.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四年制普通本科生应已获得不少于120学分,四年制港澳台侨学生应已获得不少于100学分。

学生因新冠疫情影响未能于2020年春季学期如期完成所选修相关专业实验(实践)课程学习任务的,缺席的实验(实践)课程可计入已完成学分,但最多不得超过5学分。

3.学生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学生因新冠疫情影响缺席的实验(实践)课程成绩不计入平均绩点。

4.学生的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分之一。

5.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选拔。

三、推免生遴选原则

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并发布本院系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细则,从优遴选推免生。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学院不组织遴选面试或笔试,申请人原则上需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不少于80%大类基础课程和不少于70%专业必修课程(不含毕业论文和社会实践)学分,若有特殊情况需额外提交情况说明,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折算为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计算规则见附表1。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申请人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优秀、竞赛贡献突出等指标,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认定后,按最高30分纳入遴选总成绩。

(1)参军入伍服兵役表现良好。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2)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表现合格。申请人本科阶段圆满完成国际组织实习任务者可获3分。国际组织认定范围原则上不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罗列的国际组织(见附表2)及中国东盟秘书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中国发起成立的国际组织。

(4)拥有优秀的科研成果。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核心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经校内答辩后可获最多5分。期刊认定范围原则上不突破南京大学发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2019-2020年版)(见附录)。学院将对论文进行形式审查,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评审鉴定。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发表多篇论文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

(5)参加相关竞赛表现优异: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不多于5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或相当的国际赛事,获得第三等级以上奖项,经校内答辩后,唯一队员可获最多5分,主力队员每人可获最多3分。上述竞赛范围认定标准遵循《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4月附录(附表3)。竞赛获奖等级需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鉴定。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确认。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育比赛前二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8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12分。本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不含世界冠军)。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上述各竞赛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4.我院将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按专业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获我院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若申请人总成绩同分,则按照已修课程平均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平均绩点相同时,则按部分课程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次序依次为:专业必修课程、大类基础课程、通识核心课程。

5.如报名学生人数较多且学生总体确属优秀,我院将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外提出候补推荐名单(候补推荐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依次排序);院系候补推荐人数应不超过学校下达名额的10%;院系提出候补推荐名单的,其正式推荐的学生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推荐报名条件。

6.推免生推荐工作中如遇政策衔接等相关特殊问题,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意见处理。

四、推免生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推免生名额计划,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2021年推免生推荐名额共44人,其中国际政治专业24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8人,行政管理12人。

、提交材料

申请者应提交至院系教务员:

1.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正式成绩单;

2.英语成绩证明材料;

3.加分项证明材料:

a)申请人本科阶段完成国际组织实习的,请提交国际组织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申请人本科阶段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的,请提交论文全文。

c)申请人本科阶段获符合要求的学业相关竞赛的,请提交获奖证明及相关作品;作为主力队员获奖的,需另外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确认的主力队员认定材料。

其他指标考核材料请按要求提交至相应推荐部门。


六、遴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9月27日前,各院系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以及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应将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各专业推免生推荐名额等信息在院系网站和布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

2.9月29日前,符合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的毕业班学生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直研推免”,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如院系或相关部门有其他材料要求的,学生应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本院系教务员或相关部门负责老师。

3.10月1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报名学生所有加分项目情况。

4.10月3日前,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向教务处报送本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经本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补充材料。

5.10月7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2021年推免生推荐名单。

6.10月8日前,教务处公示我校2021年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7.10月11日前,列入我校2021年推免生推荐名单的学生,应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错过注册时间的按自动放弃推免生推荐资格处理,后果自负。

8.10月12日起,推免生应及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相关通知。

七、其他相关要求

1.留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由所在院系参照上述推荐报名条件和程序要求进行遴选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外国留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要求实施后续录取工作。

2.学生在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各院系在遴选推荐推免生时,应认真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

3.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予以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参加推免的当学年不能如期毕业的;

(4)参加推免的当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八、受理申诉

由分管纪检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张建新老师、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朱峰老师、2017级本科生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接受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关问题的申诉,并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处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20年9月27日

 1:bat365中文官方网站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x 

 2:南大核心期刊目录2019-2020.pdf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