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凯教授主讲“乡村治理的百年探索”

发布者:sudytech 发布时间:2021-05-26 浏览次数:11

2021年5月24日下午,复旦大学制度建设研究中心第115期主题演讲在文科楼615会议室举行,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赵树凯教授作了题为“乡村治理的百年探索”的主题演讲。演讲由我院左才副教授主持,华东理工大学郭圣莉教授,我校郑宇教授、吴澄秋副教授、曾庆捷副教授、王中原副教授等院内外师生参加了本次学术报告会。

赵树凯教授开篇首先指出了“治理”这一概念的不同派别,并且立足于对“治理”的不同理解。提出了“治国理政”之治理的核心所在,并且指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恰好为百年农村发展研究提供了新维度。赵老师提出,乡村治理的基本问题,是如何认识农民(治理理念)和对待农民(治理体系)。随后,从理念分析出发,以农业经营制度为基础、以基本组织制度为主线,赵老师向大家讲述了百年乡村治理的探索与经验,并将其分成六个时期加以考察。


第一个时期是治理理念的初步形成(1921-1949),这一时期强调“集体化”的基本组织形式,并逐渐从原来的“土地革命”概念转换到“土地改革”。当然除此之外,上世纪20年代山西村治运动,30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40年代中后期民主同盟会、中国农民党的主张,都为这一时期我国乡村治理理念的形成提供了养分。第二个时期是治理体系基本建成(1949-1962),这一时期虽然以“合作化”为根本的大方向,但存在合作化的具体政策之争。这一时期的组织特征主要是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与三化,即“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并且强调用政治运动推行和维持集体化政策体制。第三个时期是治理体系调整动荡(1962-1976),这一时期农村政策开始左倾,尤其是从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开始,“包产到户”争论引发阶级斗争为纲基本路线形成。第四个时期是治理体系根本变革(1976-1989),这一时期开始发生根本变革,1980年代农村改革,奠定了乡村治理的划时代格局。第一,人民公社相继废除,建立乡镇政府,重塑了国家与乡村的关系,建立起了新的基层治理体制。第二,从政治上废除了阶级身份制度,破除了人民公社时代对农民的身份控制,农民获得流动自由和职业自由,促进了身份多元化。第三,开始探索实施村民自治制度,建立新乡村治理体系。第五个时期是治理体系曲折提升(1989-2012)。这一时期,关于“道路”之争再起,围绕农村的发展方向道路的争论不断,对家庭承包制产生忧虑,乡镇企业受到打压,新一轮“社教”运动展开。尤其到了在世纪之交,农民负担问题开始激化,农村问题全面爆发,被概括为“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解决策略主要通过“少取”(取消农业税);“多予”(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放活”(农民工新政策与城乡统筹就业体系)。第六个时期是治理进入新时期(2012-2021)。这一时期党建体系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实施全覆盖;党组织经费保障不断强化;党的书记职权不断充实;依法治村取得进展,村民自治的“制度化”,村委会成为法人,乡村法治的进展;治理主体间关系面临困扰,乡镇和村庄之间的“乡村关系”;村级“党政关系”;村级“政经关系”;基层治理中的“城乡关系”;集体经济依然是焦点,思考改革的目标方向。

在梳理了我国乡村治理百年的六个时期后,赵树凯教授提出了关于乡村治理的四个基本观点与判断:1.农村发展道路难以规划设计;2.制定政策不能从理想出发,不能从理论出发,而要从现实生活出发,从农民需要出发,尊重农民的要求和选择;3.政策制定、制度设计不能依赖于领导人物和专家学者的构想设计;4.建立充满活力、高效有序的乡村治理体系,需要继续贯彻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并且最根本的是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和选择权利,不仅是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也是乡村治理的根本经验。报告过后,老师们和同学们还与赵树凯教授展开了积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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